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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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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很懒没有写任何内容
内容摘要:消费者权益是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国家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的前提和基础.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涉及面非常广泛,涉及商品和服务的种类更是举不胜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有种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因此,面对这样一个纵横交错的复杂问题,一方面要做好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协调,真正建立起消费者的法律体系保护的观念;另一方面又要能够弥补现行法律法规的不足和空白,包括消费者保护的各个方面,形成一个立体保护网,使消费者纠纷发生后,有法可依,并能有效地惩治违法行为和迅捷高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进一步建立起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制度.现代消费者保护立法最早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垄断阶段以后开始的,它的兴起是与世界性的消费者保护运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状况如何,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和法制建设完善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其中有很多问题已经充分暴露出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着理论上的误区和条文上的缺陷,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法律修订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关键词:消费者权益 完善 建议


等,交易公平,国家对消费者
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
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
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于其权利规范,并对消费者的权利的实
施给予保障。对消费者的特别
保护还体现在法律适用上当消费者的权利与其他权利保护发生
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消费者的权利.通过对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规范,使消费者在消费
活动中享有充分权利,而改变
其相对于经营者的弱势地位。权利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依
据.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法律的形式
赋予消费者九项权利,使消费者在其权益受到
目 录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0二、对准确定义消费者概念的思考......................1三、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意义.................3四、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不足......................6(一)权利保护范围过窄...................................................................................................................6由于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地位不均衡,消费者处于弱势的地位,为实现双方的地位平


能够凭借法律的力量,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营
销方式的变化,特别是网络经济的出现,仅仅九项
权利已经不足以保护消费者,进而言之,消费者
受到损害的权利已经超出了九项权利的范围,其中非常
突出的是消费者的隐私权。隐私权虽然受民法保护,
但是在消费关系中越来越多地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内容,经营者未经
允许,出于营利目的擅自泄露消费者个人隐私
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利的范围已是必
然之举。..............6(二)行
政执法主体多元,行政保护体制失衡..................................................................................7行
政保护是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体现行
政保护的制度主要涉及
第28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
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
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
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的规定;第34条关于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
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
政部门申诉的规定;第50条对经营者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法律、法规对处
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
照规定执行;未规定的,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罚。这些
规定明确了在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调解解决消
损害时


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三个主要方面的行政作用
,体现了政府领导下,以一个部门为主,多部门各司
其职、相互配合的行政保护构架。但是,实际操作中矛盾
很多:一是在制定消费者保护措施方面,由于各部门分
工不够明确,在一些方面主次难分,一个部门如果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
章有可能因涉及其他部门的权限而裹
足不前,造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严重滞后;二是在受
理消费者申诉方面,也由于各部门分工不够明确,造成各
部门受理范围不清,而在强调依法行政的趋势下,各部门只
好谨慎从事,出现了踢皮球现象;三是,在受理申诉
方面,由于受理申诉的职责与处罚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
职责往往不属于同一部门,也弱化了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
力度。另一方面,行政执法措施
是行政机关执法到位的保障,法律应当赋予行政执法机关与其
工作需要相适应的行政执法手段。但是,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
乏对执法措施的明确规定。...7(三)维
权途径虽多,但难以发挥实效..............................................................................................8(四)举
证责任和费用负担成为消费者维权的“拦路虎”.........................................................10(
五)赔偿主体欠明,消费者权利难以落实.................................................................................10(
六)民事责任难以落到实处..........................................................................................................11五
、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11(一)法律保护制度的
再完善、再发展..........................................................................................11(1)完善
相关立法,尤其是服务领域的相关立法力度。在实体法方面,我国虽然已先后颁布了一系
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如《商标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
环境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但是涉及服务
费纠纷和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却很少。而且有些法规和条例在实践中缺乏一定的协调力,法律效
力也不高,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处理和打击的力度不够,威慑力不足。如网络购物中网
络提供了方便快截的购物渠道,但是目前还需要依法管理和引导。同时就举证责任方面应进一步
扩大涉及具体消费领域的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11 (二)
从立法上拓展消费者的权利范围........................................................................................1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
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该法在价值取向上也是
从这一点出发的,体现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其主要包括:安全价值、公平交易价值
、福利价值.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问题,随着入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
享有的权利将会越来越多。简单地说,就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尊重消费者的安全
权,经营者除了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外,还应为消费者提
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和场所,尤其要建立召回制度。二是进一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在提
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尽各种信息披露的义务.三是进一步尊重消费者的隐私权,隐私权的保护
应当尽快列入法律保护的范畴。四是进一步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特别是经营者进行网上
销售、上门推销,应当征得被访问消费者的同意.五是进一步尊重消费者的尊严权,经营者在提
供商品或服务时,不得以任何理由侮辱、诽谤消费者,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或随身物品,更不
得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六是进一步赋予消费者的后悔权,消费者在买受商品后的一定
时间内,可以不需要说明任何理由,把商品无条件地退回给经营者,并不承担任何费用。我
们还应随着市场消费形式和内容的发展,随时扩展消费者的权利,以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
需要。.................................................................................................................12(三)加强
监督工作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13(1)加强
政府的监管工作。①加强专业执照管理。政府对某些服务质量关系重大、而一般消费者又缺
乏足够专业知识的服务业(如医疗、家电维修、美容、农机、农资等)即易产生信息
不对称的行业实行专业执照管理,选合格人员,严格把关;②强化产品安全标准。单个消费者对
诸如食品、药品、交通工具等产品的消费安全程度难以凭个人知识、经验加以鉴定,而
一旦鉴定错误,其后果往往是以生命或健康为代价。因此,政府必须制订并强化产品质量安全
标准,实行安全标准检验;③严厉制止、打击具有外部负效应的消费行为,如市场欺诈、制售
黄赌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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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者
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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